6月1日,卫生部发出新一批食品添加剂“黑名单”,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被列入。最近在海峡两岸引起恐慌的“塑化剂”即为该类物质。同日,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,各部门和地区采取措施,全面加强对台湾进口运动饮料、果汁、茶饮料、果酱果浆、胶淀粉类等食品及相关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。
台湾“塑化剂”风波无疑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又一场地震。面对比“三聚氰胺”更“毒”的“塑化剂”,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迅速反应,在把好进口检疫关的基础上,第一时间于法律层面明确化了“塑化剂”禁添,这让人多少感到一丝欣慰。然而,面对“塑化剂”,除法律上的“禁”和行动的“查”之外,笔者以为还需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:
其一是进一步公开化、透明化相关信息,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并公告一批,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心中有数,不至于误销或者误食含有“塑化剂”的食品。
其二是严格控制好“塑化剂”的生产源头。作为一种化学添加剂,“塑化剂”在食品领域存在甚至非法添加,显然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,台湾有,内地会不会也有?谁在生产,都销往了何处?希望相关部门能追查“塑化剂”既快且狠,要坚决避免其像“三聚氰胺”一样阴魂不散、查而不完、禁而不尽。
其三是做好受害者的排查与治疗工作,消弭新一轮的食品安全恐慌心理。“苏丹红”“三聚氰胺”“染色馒头”“瘦肉精”,太多的食品安全事件让人们如惊弓之鸟。“我们还能吃什么,还敢吃什么”成为民众的普遍性心理担忧。这急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以有力的查处力度、严厉的惩治办法和公开透明的信息给予化解。
“塑化剂”是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挑战,同时也是对相关管理部门职能和工作的一次检验。能否做好“塑化剂”等相关食品添加剂管理与控制工作,也成为重振国民食品安全信心的关键。